学生管理
2016-2017-2校级奖学金公示
关于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16级第2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公示按照《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已完成2016级第2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工部反映。 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5分,考试课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考查课成绩达到良以上; 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考试课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考查课...
关于给予赛普敦·艾则孜等5名学生的处分决定
2017年10月11日中午12时,赛普敦等5名同学无视校规校纪,拉帮结派,打架滋事,对低年级同学进行恐吓及殴打,行为极其恶劣,在学生中造成极坏影响。为严肃校规校纪,经院系同意核实,根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学生工作处给予违纪同学的处分如下: 以下学生给予记过处分机械工程学院:材料1642 赛普敦·艾则孜以下学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机械工...
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系列活动的报道
学工部开展关于学风建设专项检查工作。2017年3月7日到3月10日学工部对学生迟到早退、携带食物进课堂现象、课堂文明礼仪、课堂纪律、出勤率情况以及“课前演讲”活动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食品工程学院和外语学院及学工部成员检查第一教学楼;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和信息工程学院及学工部成员检查第二教学楼;艺术学院、传媒与数理学院和服装工程学院及学工部成员检查第三教学楼;汽车工程学院及学工部成员检查第...
休学办理流程图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流程图
保留学籍流程图
复学办理流程图
关于新生入学与注册通知
入学与注册第七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理由以外,取消入学资格。第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