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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

​    学生在校期间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除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原则上不予解除外,其他处分根据下列条件及个人表现,经学校查实后可申请解除处分。警告、严重警告由分院(系)处理的由分院系负责解除,学工部处理的由学工部负责解除。处分解除程序由本人提出申请,各分院(系)负责核实及解除,记过处分由各院系提供材料报送学工部,由学校研究决定。考试违纪毕业时经本人申请,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016-2017-1校级奖学金公示

    关于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16级第1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公示按照《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已完成2016级第1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工部反映。    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5分,考试课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考查课成绩达到良以上;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考试课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考查课成绩达到良以...

大学生德育实践考评办法

                    ​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德育课教学改革,使大学生思想道德的考评走上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估的轨道,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特制定本办法。一、德育实践考评的指标体系大学生德育实践考评主要从大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组织纪律、道德修养、劳动卫生、社会实践、文体活动七个方面进行。二、考评办法1、德育实践考评在每学期末举行,由各辅导员具体执行。2、德育实践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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