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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

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实施意见

作者:浏览:时间:2014-04-20

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指有效预防和化解大学生由于严重心理冲突而导致自伤、他伤事件及引发严重精神疾患的一系列教育、指导和干预工作。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强化德育工作的一项具体措施。为有效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提高培养大学生的质量,经学校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重视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1、实施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16号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由于诱发大学生心理危机的社会因素的普启遍性、触发事件及个人的心理冲动的随机性,给心理危机干预带来了复杂性和艰巨性。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需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2、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涉及教育、管理、医疗、后勤、保卫等许多部门,有交往开展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需要和部门的通力合作及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需要充分树立全员意识和责任意识。

3、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一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工作,要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学习、研究和实践提供条件和经费上的保障。

二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原则

4、根据大学生心理危机产生的原因、危机事件发生的特点、干预工作涉及的内容等因素,我校的大学 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干预并重的原则;校内机构与校外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相结合的原则。

5、为加强领导、有效协调,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即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全面负责、具体领导。

三大学 生心理危机干预的方法和徐径

6、坚持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朋辈心理辅导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深化教学效果,有针对性地普及心理危机干预方面的知识,提高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增强危机预防及干预意识。

7、积极开展专兼职学生工作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心理联络员的培训,扩大心理危机干预的社会支持网络。通过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社团活动、团体心理辅导、网络、报纸、自助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

8、建立心理联络员制度。每个学生寝室设立一名心理联络员,每个班级设立男女各一名心理联络员负责人,负责向院(系)或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报告危机信息及危机事件。报告的程序是:危机信息报告院(系)辅导员,辅导员报告院(系)主管领导,院(系)领导或指定专人报告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紧急情况须在逐级报告的同时越级报告。

9、关注学生的负性生活经历和生活事件,制度性开展大学生心理普查和危机人员的早期筛查。对筛查出的危机人员,校、院(系)要建立档案并重点关注,在学习、生活及思想等方面关心帮助,在心理上积极疏导,帮助他们优化心理素质,提高生活技能。

10、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体训部、校医院等部门要认真检查并采取措施消除或严格控制可能导致危险的场所、器械及药物等,努力减少危机事件的达成要素。

11、对于有明显危机倾向的学生,要积极采取一切可能的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危机的诱发因素,做到有效控制、积极疏导,防患于未然。

四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激措施

12、与校外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稳定的合作关系,对有重症精神疾病患者及时转介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不得拖延。

13、对因精神疾病已经或有明显可能给其他同学造成伤害情况的学生,或无法确保自身安全的学生,在符合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诊断意见的情况下学校应对其采取休学或住院治疗等必要措施。

14、专职心理咨询教师移动电话不得关机,遇有危机事件发生,专职心理咨询人员及相关单位领导均应等一时间到现场,各司其职。

15、对有严重心理障碍但暂不精神分裂症且正在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的学生,必要情况下,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有权根据心理帮助的需要提出专业建议,各有关部门应认真对待并积极配合、提供方便。

五有关部门的职责

16、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制定文件、政策并督促相关单位、人员各尽 其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负责开专项研究并培训校内有关师生,搞好心理危机的筛查、通报和档案跟踪,具体实施和指导院(系)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及事后心理辅导工作。

17、院(系)要选拔并组织好心理联系员积极履行职责;在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指导下搞好心理问题筛查,不断充实和细化心理危机干预档案;关注重点人,并在思想、学习与生活上关心,心理上提供帮助,营造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

18、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等单位主要负责消除隐患,提供工作保障及救治伤者。

19、学生心理联络员要按要求参加指定的培训学习,注意发现和识别危机信号,及进报告并有效延缓危机发展,与有关部门通力进行心理帮助和危机干预。

20、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同学要增强心理健康教育意识,对有心理疾患的学生不歧视并关心爱护,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社会心理氛围。

2008年6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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