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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疫情防控的通知

作者:木塔力普浏览:时间:2023-07-27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疫情防控的通知

鉴于5月10日舒兰市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应教育部要求,为精准疫情排查,有效防止疫情输出,进一步做好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1.严格落实从吉林舒兰市、吉林市丰满区及吉林市其他城区(昌邑、船营、龙潭)来(返)长的学生积极配合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2.学生本人与舒兰市、吉林市丰满区、沈阳市苏家屯区,延吉市来(返)长人员共同居住或有过接触史的,要如实上报,不瞒报,不虚报,遵循“集中隔离14天+居家单独隔离7天”的隔离措施并认真填写健康监测卡;居家健康监测时间从末次接触之日算起。隔离期结束后,自觉配合核酸检测工作,确定身体健康状况。

3.延吉市地区因珲春口岸开放,面临疫情输入潜在风险,为有效应对风险,辅导员要及时通知该地学生注意防护,积极配合防疫工作,采取防护措施。

4.告知学生在其他封闭、密集场所要佩戴口罩;室外环境下保持1米以上距离可以不戴口罩。

5.学生要严格落实学校要求,在未接受校方正规返校消息之前,一律不得擅自返校,离开居住地要及时上报给辅导员,否则将给予处分并记入档案。

6.请辅导员严格排查登记,及时准确掌握学生信息,如学生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上报。

7.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自己的生活卫生,勤洗手、勤消毒。不要因疫情有压力,多做些室内所能做的舒缓身心的活动,读些健康有益的书籍,让自己的心情放松下来,避免处于疫情所带来的焦虑之中。

8.相关学院要做好返校学生的体温监测工作,请辅导员严格排查登记,及时准确掌握返校学生信息,行程流动记录。严格按照返校流程和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学生工作部

2020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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