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封闭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校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开学初校园封闭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学生返校起七日之内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
二、严禁学生翻越围墙、栅栏。学工部、保卫处将联合开展监督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故意损坏围墙、栅栏的人员,将依法依规处理。
三、七日之后,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外出,需使用“辅导猫”向辅导员请假,经学院副书记同意后可出入校门。
四、各学院辅导员在封闭管理期间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坚持“无必要不外出”的原则,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
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