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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

关于给予陈昊学生的处分决定

作者:浏览:时间:2017-10-24

   20171017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1531班陈昊饮酒后在校园内踢车,在保卫人员阻止情况下,不服从管理并殴打保卫人员,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在学生中造成极坏影响。家长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共同教育学生本人,而且学生本人知错能改,态度诚恳,为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院系调查核实,依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规定》第十一条第款的规定,学工处研究决定,对该学生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以下学生给予记过处分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1531班 陈  昊            

 

 

希望全校学生能引以为戒,严以律己,做一名文明守纪的大学生,共同努力创造文明、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处学生工作

20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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