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风建设,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籍管理,根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三章退学处理的相关规定,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陈广等学生予以退学处理。由于学生及家长难以联系,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04日),公示期满视为送达。
公示期间,学生如对退学处理名单等方面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10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提交陈述材料,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送至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或学校申诉委员会。
联系电话:0431-86908247、0431-8690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