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6日晚,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生支部书记为大学生做了一场以“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专题报告。
书记报告重点阐述了《劳动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结合2008年1月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新亮点进行阐述,从消费者应该享有的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整场报告结合大量真实案例,深入浅出,生动有趣,贴近生活。同学们细致聆听,就老师提出的问题积极发言,反应热烈。会上,书记要求大学生在校期间要养成自觉守法的好习惯,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律己,做知法、懂法、用法的好公民。
此次报告会是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党委举办的系列报告之一。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120多名学生听取了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