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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宣传

关于开展2020年度“优秀大学生士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木塔力普浏览:时间:2020-10-21

关于开展2020年度“优秀大学生士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我校广大学生积极响应国家和军队号召,踊跃报名参军,投身火热军营,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为选树典型、表扬先进,激励更多有志青年献身国防,经学工部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优秀大学生士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退役复学的大学生士兵,包括新生和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表现。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治国理政、治党治军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践行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强军目标,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积极投身改革强军实践。

(二)综合表现。在部队期间立功受奖优先。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成绩优异,在部队期间表现突出荣获“优秀士兵”以上奖励的人员。

三、评选办法

各学院推荐“优秀大学生士兵”2至3人。学工部对候选人进行审核,评选表彰“优秀大学生士兵”。

(一)推荐流程。由学工部组织优秀士兵的推荐工作,各学院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文件的评选条件和要求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和民主测评,择优推荐“优秀大学生士兵”,将“优秀大学生士兵”审批表(附件1)填写学生所在学院意见并加盖公章,于10月28日前报送至学工部学生管理科。

(二)资料复审。候选人填写的“优秀大学生士兵”审批表,由学工部进行复审。事迹材料要求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内容详实,字数不超过1000字。

(三)材料评审。学工部和各个学院组成评审组,负责对候选人事迹材料及立功受奖情况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优秀大学生士兵”。

(四)表彰宣传。评选结果在“2020年退役大学生复学欢迎”仪式上进行宣布,分管校领导和学工部部长现场进行颁奖,校园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优秀大学生士兵”作为我校征兵形象大使,充分发挥典型引导作用,积极参加校园征兵宣传发动、国防教育宣讲等活动,推动我校征兵工作深入开展。

四、活动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把这次评选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日程。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推进。

(二)要严格把握标准。要以政治表现和现实表现作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由基层逐级推荐上报;要坚持向在部队一线建功立业的优秀代表聚焦,优先评选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的大学生士兵。

(三)要营造良好氛围。“优秀大学生士兵”评选结果发布后,各学院要通过主题班会、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展示我校“优秀大学生士兵”风采,引导全校形成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件:

1.2020年度“优秀大学生士兵”审批表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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